翁才林
199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外语学院
1995年获得律师资格
1998年开始执业
2002年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
2003年作为主要发起人创办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并一直担任主任律师至今
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静安区优秀专业律师
2007年起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8年著有《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一文并在《法官文丛》上发表
2008年4月作为主要发起者之一,成功组织并开展了“技术壁垒与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战略落高层论坛”并作为做要发言人就“从美国337调查案谈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翁才林律师,执业十年以来一直专注于版权法律服务事业,其专业水准受到包括国际唱片业协会、EMI音乐、滚石音乐、安乐影片、央视国际、华纳兄弟电影等国际一流唱片公司、电影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高度认可。
曾代理过卡拉OK版权侵权系列案件等许多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也代理过那英、孙楠、羽泉等众多名人的反侵权案件,其中代表索尼唱片起诉苏州西部飚歌城的卡拉OK版权侵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度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翁律师在全国知识产权法律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作为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专业委员,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执业水平也得到了同行们的肯定。
令翁律师最为自豪的还不是他的这些个人成绩。翁律师于2003年作为主要合伙人之一,创办了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并一直担任事务所主任至今。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天闻就已经跃升为全国知名的版权法律师事务所之一。客户涵盖国内外众多知名唱片公司和影视公司。“天闻”已成为知名的专业型法律服务品牌。
典型案例:
新力(香港)唱片有限公司诉苏州市西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卡拉OK放映侵权案(该案被最高院评为2004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水渭亭诉周海婴名誉侵权案
IFPI诉上海KTV经营者MTV放映权案件
全球首例音乐搜索引擎侵权案――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搜索引擎案
中国首例P2P网络MP3网络侵权案——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案(被评为2007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安乐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时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悠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UUSEE直播侵权案
E-mail:wengcailin@tenwen-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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